注意啦! 单位社保缴费比例由原来14%,暂调整为15%
发布日期:2022-02-08 浏览次数:
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
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
关于2022年1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申报缴纳的通告
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通告2022年第2号
为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在我省平稳落地,现明确我省参保用人单位暂按缴费比例15%申报缴纳所属期为2022年1月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。
特此通告。
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
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
2022年1月26日
2022年1月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率暂定由14%调整为15%(按国家规定原应提高至16%,此项为企业减负1%)个人部分保持不变。如下图所示:
- 上一篇:留杭福利来啦!!
- 下一篇:注意!个税汇算清缴将于3月1日起启动